近日,江西省财政厅、省能源局下达宜春高安市2013年使用天然气替代水煤气以奖代补资金390.19万元,资金名列全省第二位。
据了解,江西省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连续三年对符合申请奖励资金的工业企业执行天然气替代水煤气以奖代补政策。(来源:宜春新闻网)
(责任编辑:庞杏华)